彰化縣選舉委員會第253次委員會會議紀錄

壹、時間:中華民國97年1月15日(星期二)下午3時

貳、地點:本會會議室

參、出席人員:張瑞濱、張豐富、邱樟林、張曼莉、陳忠孝、黃信雄、魏平祺、唐栢松、柯育沅、蕭國肇

肆、列席人員:柯明謀、林茂盛(代)、洪麗紅、吳淑玲、蘇坤堯、陳邦銓、謝仲南、吳月娥、王榮煌、梁誌銘、郭丁參

伍、主席:主任委員瑞濱                  記錄:李江全

陸、主席致詞:(略)

柒、行政室報告上次會議決議案(暨主席裁示)執行情形:

(如會議資料)

捌、報告事項:

一、總幹事工作報告(由副總幹事工作報告)

(一)   7屆立法委員選舉及全國性公民投票,經於97112日圓滿完成投票、開票,投票時除了少部分選舉人對領票處2張桌子之距離12公尺有意見,打電話至本會詢問外,其他並無重大爭議,投開票過程尚稱順利。投票結果區域立委選舉投票率為60.54%,全國不分區(政黨)投票率為60.37%3號公投投票率為27.28%4號公投投票率為27.16%

(二)   1月12日投票日,和美鎮第69投票所監察員林朝西先生(中國國民黨推薦)於早上到達投票所之後即昏倒,經送醫不治死亡,本會擬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61條之規定,向中央選舉委員會申請慰問金發給其家屬。

(三)   本縣福興鄉西勢村第18屆村長林景先生,因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經臺灣臺中高等法院判決當選無效確定,並經福興鄉公所解除職務在案,本會爰依地方制度法規定辦理補選,擬訂於97年3月8日舉行投票,其相關選務進行程序表等重大選務工作案,詳如提案2至7案,提請  審查。

 

二、監察小組工作報告

(一)第7屆立法委員選舉暨全國性公民投票在112日投票後順利完成,當天8時起各地陸續通報投票所未按規定圖示佈置、監察員在投票所內高喊支持公投、投票所工作人員拒發公投票、投票所外民眾聚集逗留及少數候選人支持者穿戴標示候選人姓名之背心在拉票等情況,均通知本小組各駐區委員迅速處理,違規行為都及時獲得制止,下午4時投票截止,整體投票秩序尚稱良好,至當晚約10時許開票結束前,也未發生任何暴力事件。這次選舉所有選務同仁相當辛勞,本人在此表示敬意。

(二)本次選舉投票日本縣發生4件重大違規事件:計田尾鄉755投票所選民撕毀不分區選舉票1張、764投票所選舉人將模擬選舉票投入投票匭、大城鄉515投票所及田中鎮789投票所選舉人將不分區選舉票攜出投票所,以上4件均由各該投票所主任管理員報請警衛調查偵訊,本會已去文函請該轄區分局提供偵訊筆錄及相關事證資料,作為本會查處依據。

(三)溪州鄉第15屆鄉長及彰化市南安里第18屆里長補選,訂於117日、18日印製選票,本小組分別指派蘇委員哲雄、陳委員廷墉到場監察,19日投票日則指派林委員建上執行溪州鄉長補選監察職務,彰化市南安里長補選則仍請陳委員廷墉執行投票日監察職務,希望兩項補選都能順利完成。

 

玖、討論提案

第一案                             提案單位:第一組

案由:7屆立法委員區域選舉本縣各選舉區當選人名單,提請審查。

辦法:審查通過後,函報中央選舉委員會審定。

決議:照案通過。

 

第二案                             提案單位:第一組

案由:擬訂本會辦理「彰化縣福興鄉西勢村第18屆村長補選選舉工作進行程序表」(草案),提請 審議。

辦法:審議通過後函請福興鄉公所、戶政事務所等辦理選務相關機關依所訂期限辦理,並函報臺灣省選舉委員會備查。

決議:照案通過。

 

第三案                             提案單位:第一組

案由:擬訂本會辦理「彰化縣福興鄉西勢村第18屆村長補選應行注意事項」(草案),提請 審議。

辦法:審議通過後函請福興鄉公所、戶政事務所等辦理選務相關機關遵循辦理,並函報臺灣省選舉委員會備查。

決議:照案通過。

 

第四案                             提案單位:第一組

案由:彰化縣福興鄉西勢村第18屆村長補選競選經費最高金額,提請審議。

辦法:審議通過後於發布選舉公告之日公告之。

決議:照案通過。

 

第五案                             提案單位:第一組

案由:彰化縣福興鄉西勢村第18屆村長補選候選人登記保證金擬訂為新台幣2萬元整,提請 審議。

辦法:審議通過後於發布選舉公告時公告之。

決議:照案通過。

 

第六案                             提案單位:第一組

案由:本縣福興鄉西勢村第18屆村長補選選舉期間擬訂自97年2月1日起至97年3月15日止1個半月,提請 審議。

辦法:審議通過後函請福興鄉公所查照。

決議:照案通過。

 

第七案                             提案單位:第一組

案由:本縣福興鄉西勢村第18屆村長補選公辦政見發表會擬不予辦理,提請 討論。

辦法:審議通過後函請福興鄉公所查照。

決議:照案通過。

 

散會:下午15時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