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職權編造選舉人名冊
由於我國戶籍登記制度完善,選舉人名冊編造除總統副總統選舉海外選舉人需提出申請外,都是由戶政機關在投票日前20日依戶籍登記資料,編入選舉人名冊,選舉人不需要申請登記。
二、選舉經費捐助與補助
(一)候選人競選經費來源
1.自有資金:候選人自有資金從事競選活動之支出,一定額度可以申報免稅。
2.對外募集:個人或營利事業對政黨、候選人之捐助,可享有稅賦之優惠。
(二)政府訂有競選經費最高金額
各項選舉均訂有競選經費最高金額,但僅作為政府競選經費補助上限及自有資金從事競選活動免稅的額度。候選人從事競選活動的支出,可以超過此一額度。
(三)政府補助競選費用候選人
得票達規定票數者,政府補貼候選人競選費用;政黨得票率達百分之3.5以上者,每年撥給該政黨競選費用補助金。
三、辦理公辦政見發表會
(一)辦理各項選舉時,選舉機關會向電視台購買時段、安排場地,辦理候選人電視政見發表會,區域立法委員、直轄市及縣(市)長選舉電視政見發表會經同一選舉區三分之二以上候選人同意時,並得辦理辯論會。
(二)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政黨得自行製作宣傳影片,送交中選會審查後,由中央選舉委員會向電視台購買時段播出。
四、原住民與婦女的保障
(一)為了確保原住民與婦女的參政權利,各級民意代表選舉,都訂有保障原住民以及女性候選人最低當選名額的規定。
(二)例如,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各政黨當選之名額,婦女不得低於二分之一。地方民意代表各選舉區應選名額,每4人應有婦女當選名額1人。
五、選舉監察制度
(一)妨害選舉之刑事案件
中央公職人員選舉及地方公職人員選舉由各級檢警機關處理有關妨害選舉之刑事案件。
(二)執行違反選舉之行政罰鍰案件
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及直轄巿、縣(巿)選舉委員會監察小組委員,除配合檢警機關處理刑事案件外,並負責執行違反選舉之行政罰鍰案件之查處。
(三)監察投開票過程
投票當日,每一投票所置監察員若干人,由政黨或候選人予以推薦,監察整個投開票過程,各種選舉之推薦方式如下:
1.總統、副總統選舉:由各組候選人於各投開票所各自推薦1人。
2.立法委員、直轄市長及縣(市)長選舉:由推薦候選人且其最近一次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得票率達百分之五以上之政黨,於各投票所推薦1人。
3.其他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則由候選人就所需人數平均推薦,以求選務之透明與公正。
六、便利身心障礙選舉人投票
為保障身心障礙選舉人投票權益,選舉委員會提供以下服務:
錄製有聲選舉公報 候選人政見發表會配置手語翻譯人員 投票所具備無障礙設施場地
備置適合乘坐輪椅選舉人 遇有身心障礙選舉人進入投票所時, 遇有身心障礙選舉人進入投票所時,
使用之圈票處遮屏 工作人員會主動給予協助 工作人員均主動予以協助。
七、透明的投開票流程
(一)投票
投票時間自上午8 點起到下午4 點止。選舉人依不同選舉種類領取選舉票,進入圈票處圈選,然後投票。
(二)開票
1.投票結束,投票所即改為開票所,以人工開票,由工作人員從投票匭逐張取出選舉票公開唱名開票,現場並設有參觀席供民眾參觀開票。
2.開票完畢後,開票所主任管理員以書面宣布開票結果,並張貼於開票所外,同時指派專人將投開票報告表1 份送至鄉(鎮、市、區)選務作業中心集中以電腦計票。
八、快速及便捷的計票資訊
(一) 計票資訊即時上網,開票結果在投票日當天完成
各鄉( 鎮、市、區) 選務作業中心收到投開票所送來之投開票報告表後,即將開票結果登錄至電腦計票系統,直接傳送至中央選情中心統計,中央選情中心提供國內外各界查詢最新選情資訊,在選舉開票過程中隨時可以經由網際網路取得即時計票資訊,開票統計結果均可在投票日當天完成。
(二) 選舉結果的查詢
在公告當選人名單後10 天內,選舉委員會將候選人在每一投票所得票數列表寄給各候選人。另外,為便利民眾查詢相關資訊,中央選舉委員會網站有提供各項選舉法規與公告訊息,也可以查得到歷次公職人員選舉結果概況。